心软的散人的声明🤓

一边要签订保密协议、各种理由的合同
一边又认为口头说的20万工资就足够

还是欺负人呗……
什么商品采购
包子铺:面粉肉菜
面条铺:面粉肉菜
😑

施小惠掐软肋站高点,挟邪歇

搞笑,也就骗骗不懂的人了,住房补贴还好意思算工资?他是不知道补贴两个字什么意思吗?这明明是工资才23万。而且这明明是一年的合同,还没有试用期,奖金都勾的是无,睁著眼睛说瞎话也真是好意思。而且何止是工资谎报,劳动条件也谎报啊,他店是啥,我看看能不能举报。


感觉有猫腻
正常雇佣根本不需要夸大工资,由公司开雇佣证明换就劳签证,3、4两点很奇怪,不知道该厨师是什么资格的签证过来的了…
5也是,工资就工资,加班费就加班费,混在一起且看合同的图没写有多少时间残业应该是违反劳动法
6,半年后加薪的话直接加就是了,和试用期无关,不知为何要扯上试用期,难道他自己也觉得半年试用期太长了才找的借口
7. 合同没必要有住所的吧🤔

對,他要騙入管肯定是有問題。我剛來的時候公司給開的工資也是25萬(當然當時沒給我書面,是口頭跟我說的第一年25萬,我來沒幾個月就給我漲了一些),簽證一樣下來了,如果是真實僱用根本不用騙。5的話老中公司是會有這種操作,叫みなし残業代,我的合同也有,嚴格來說是不算工資,但是主打一個如果基本上都不加班的話這個錢屬於白拿所以實際上相當於工資,但是廚師的話如果屬實他們店加班很多的話那就是應該算加班費而不是工資。他這合同是一年的,試用期和加薪和獎金都勾的無,明顯就是想把人用完就丟的,什麼半年加薪是想騙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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みなし残業是不能超过45小时的。超过的必须明确写清楚的。听原po的描述肯定是超的了。
保密合同很不合理这个看了都知道
不过在我看来但是拿那份东西最多只能说这是一则无效契约,雇佣主是不道德的。不会有很严重的法律责任。但是日本对劳动保护还是很重视的,真的要让ya承担起责任来还得从雇佣合同的问题来。

ps みなし残業很多企业都有。不是老中特色。是有一定法律规定的灰色地带。理论上是需要劳动方(劳组代表)同意。但是很多地方劳方是弱势没发言权所以加了上限。结果就是很多企业就把这制度当default了。

我知道みなし残業很多公司都有,咱這討論的不是老中界隈嘛,我意思是別的公司怎樣我不管,反正老中公司這個操作是很普遍的。他這真實合同寫的時間外手當2.73萬是算20小時的加班,倒是沒超但是這加班費明顯是太低了。保密協議我也覺得頂多是算無效,陰陽合同這個是實打實的他自己都認了,就不知道你日能怎麼處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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