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qiuyun@alive.bar 《日惹原则》原则20:每个人无论性倾向和性别认同如何,都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包括以和平示威为目的的集会。人们可能组成或承认基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社团,不受歧视,这些社团向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者散发信息,或者散发关于他们的信息,促进他们之间的交流或宣传他们的权利。
B.尤其要确保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公共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概念不被用来单单限制行使主张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和平集会和结社权利。
即使是网络空间上的公开论坛,也不涉及就业权或是政府的公共服务,私以为应该适用这里的“结社自由”的权利。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只能说是不理解结社自由的概念,毕竟按照你自己的性别认同组织一个论坛才是行使你的结社自由的权利,强行要求持不同倾向或性别认同的社团接受你加入既违反自愿结社的原则,也是对结社自由权利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