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huhanbi@m.cmx.im 人的思想往往是很奇特的。例如,世界上就有专门毁坏艺术品的神经病汉。对一个泯灭“个性”的文化来说,则可以说是集体性地患上了这种神经病,因为,一个在平时就不准人发展“个性美”的文化,对具有“个性美”的个人是视为眼中钉的;一个在平时就不准人创造“外形美”而搞到人人“以丑为荣”的文化,是会将具有“外形美”的人当作是“不道德”的;一个平时就不准“个人”放光放热的文化,是反对生命而崇拜死亡的,因此搞到自己“活”不起来,也不要别人“活”。
然而,在一个缺乏“个体化”而又把“做人”公式渠道化的文化中,“人格”平等的观念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唯一内容就是他在整体中的“等级”“身份”“辈分”,以及在“层次”关系中的位置……换言之,在某一个地位上不能做的事情,在另一个地位上就可以做,而且不能不去做,否则就无法对自己的身份下定义。因为,在一个必须由他人对自己下定义的文化中,一个人的特殊地位,是只有在大家都被平均了的基础上,才能浮凸出来的。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